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泰州市豪克斯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机板零部件及辊筒模具产品电镀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泰兴市滨江镇西江路8号501栋厂房3层;
建设单位:泰州市豪克斯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电镀镍磷线1条、电镀硬铬线2条,机板零部件及辊筒模具产品电镀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一阶段)。
公示时间: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8月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总 1595099621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监测报告和专家意见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hczbVRMh87ftUGaFaEDiYw?pwd=249b 提取码: 249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