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泰兴市凌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表面性剂配套管道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兴市经济开发区闸南路11号;
建设单位:泰兴市凌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年产10万吨表面性剂配套管道工程项目;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2月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朱总 1390158562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监测报告链接:https://www.yunpan.com/surl_yNqc3UtKIV6 提取码:17ec
专家意见链接:https://www.yunpan.com/surl_yNqcxUIVF46提取码:7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