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苏兴南复盘物流设备有限公司可循环智能物流设备制造和共享服务平台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泰兴市滨江镇通江东路北侧、沿江大道东侧地块;
建设单位:江苏兴南复盘物流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可循环智能物流设备制造和共享服务平台项目(一阶段);
公示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龚总 1361156113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监测报告和专家意见: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ctC4qJvuIYHerGlowagaw?pwd=jo4b
提取码:jo4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