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泰兴市宇洁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电池壳镀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华东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103栋厂房第3层的东半层;
建设单位:泰兴市宇洁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新能源电池壳镀镍项目;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2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戴总 1385269834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监测报告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tMgET3AZbDtXw316x97NLw(提取码: jjz2)
专家意见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2OxVvH0vOOKCb-_RmEqoYA (提取码:ffv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