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泰州市过船港务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康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泰州港泰兴港区过船作业区泰州市过船港务有限公司改扩建通用码头泊位(7万吨级)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泰州港泰兴港区过船作业区泰州市过船港务有限公司改扩建通用码头泊位(7万吨级)工程项目;
(2)建设性质:改扩建;
(3)建设单位:泰州市过船港务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泰兴经济开发区长江中路6号以西;
(5)项目总投资:2300元
(6)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拟将原50000吨级通用泊位改建为1个70000吨级通用泊位,该泊位岸线长度维持固有273m,仅涉及本泊位水工结构的部分改造,本泊位改造后设计年吞吐量为540万吨,设计年通过能力为594万吨;码头其它码头泊位吞吐量不发生变动;物料储存依托码头后方现有堆场、罐区;调整分析室面积。
(7)劳动定员:不新增职工;
(8)作业制度:三班制,年工作330天。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泰州市过船港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总
联系电话:18921705998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泰兴经济开发区长江中路6号以西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评单位:江苏康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领智路56号3幢707室
联系人:蒋工 电话:025-8569813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获得该项目的公众意见表。
网络链接:https://www.yunpan.com/surl_yznkS3QCRjD(提取码:1756)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信息公示起,公众可通过给建设单位发送电子邮件或者信函的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或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注:请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尽量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