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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太平洋液化气有限公司增加油气化工品码头作业货种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表日期:2024-11-15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泰兴太平洋液化气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康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泰兴太平洋液化气有限公司增加油气化工品码头作业货种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泰兴太平洋液化气有限公司增加油气化工品码头作业货种项目;

(2)建设性质:改扩建;

(3)建设单位:泰兴太平洋液化气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新港路(经济开发求新

港路西侧太平洋码头内);

(5)项目总投资:80万元

(6)建设内容和规模:依托建设单位现有液体化工码头及配套管道,增加碳五(戊烷)、异辛烷、甲基丙烯酸甲酯三个作业品种,码头吞吐量保持不变;

(7)劳动定员:不新增职工;

(8)作业制度:三班制,年工作330天。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泰兴太平洋液化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5896059936

地址: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新港路西侧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评单位:江苏康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领智路56号3幢707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5-8569813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获得该项目的公众意见表。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NuuvITWMNgYh8dWsrT73g (提取码:nagj)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信息公示起,公众可通过给建设单位发送电子邮件或者信函的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或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注:请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尽量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